第108章 要是怕後果,就不当警察了(1 / 1)
第108章 要是怕后果,就不当警察了
大姐,你这样描述就有点灵异的味道了。
于大章现在可以确认,当初办案的警员肯定是因为她的夸张描述,才决定不将其写进案宗的。
案宗里也不充许出现疑似灵异的内容。
「大姐,节哀顺变。」于大章安慰道。
妇人这一哭就停不住了。
又劝了一会儿,眼见她止不住情绪,于大章只好告辞。
「我们就先回去了,如果后续案情有进展,我们会再联系你的。」
再问下去就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了。
从妇人家出来后,于大章站在路边想了想,决定去找另一起案子的当事人。
拿出小本子,他很快找到目标信息。
这起案子是患者家属去凑钱,回来发现孩子已经死亡。
电话接通后,于大章直奔主题:
「我是宏口分局刑侦队的,之前孩子死亡的那个案子,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。「
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,声音听起来有些粗犷:
「案子都结了,还了解什麽,再说我又不是松海本地的。」
这个情况于大章在看案宗的时候就知道了。
了解情况又不是非得见面。
「没关系,电话里说也可以。」
「没什麽可说的了,请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。」
对面的男人说完后,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不太顺利啊..于大章发现患者家属或多或少都有点抵触情绪。
这时候马健也发现了不对劲儿「大章,你这是在查以前的案子?」
去第一家的时候,他还没反应过来,只当是于大章在侧面了解医院。
可刚才那个电话,明显就是在查案了。
「是啊。」于大章点点头:
「我昨天查了一下有关这家医院的案宗,多了解几个类似的案子,看看有没有关联点。」
他很清楚有些事是瞒不住的,像马健这样的老刑侦很快就能看出端倪。
果然,马健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,
「你不会是想调查医院吧?」
「谈不上调查。」于大章似是而非地回答道:
「医院本来就和案件有关,调查过程中难免会牵扯到,这是避免不了的。」
从对方的表情中,他就能感觉出,马健肯定不会同意他这麽做。
现实中医院也没少出事,你看哪次出事是刑警主动出击给侦破的。
这里面牵扯的东西太多了,不说别的,单说地方财政。
一家民营三甲医院给当地能贡献出多少财政收入?
这还只是其中之一,其他方面就不说了。
总之,除非事情闹得特别大,不然谁也不会主动去查本地的财神爷。
「哦,那就好。」马健松了口气,同时也提醒道:
「之前咱们支队有名警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擅自调查医院,后来被停职了。」
「也是这家医院?」于大章问道。
「对,去年的事了。」马健想了想,说道:
「当初他也是和咱们一样,去调查一起遗弃案,后来可能发现其他疑点了,就开始针对医院进行调查。」
这哥们真敢硬刚啊·...于大章不由得心生敬佩。
同时也不赞成对方的做法。
还是那句话,没有直接证据说什麽都白扯,没人会信你。
这都什麽年代了,不是你认为有理就行的。
现在的道理是要靠证据来支撑的。
「现在他人在哪?」于大章来了兴趣,问起了那名停职警员的信息:
「还在刑警队吗?」
既然是去年的事,那肯定早就处理完了。
要是有可能,他打算找到那名警员,互相之间交流一下心得,万一有意外收获呢。
「后来调走了。」马健回答道:
「我也不知道具体去了哪里,毕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,所以大家私下基本不议论。」
那就没办法了·—既然马健不知道,于大章也不打算找别人打听了。
现在自己做的事本来就敏感,去打听那名警员的下落,很容易让人猜出自己的意图。
同时他也听出来了。
马健是在用实际例子警告他: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,不然后果你承担不起!
心意领了,但于大章认定的事,不会轻易回头。
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。
随后,他又拿出小本子,找到最后那起案子的当事人信息。
患者家属报案的就三起。
这一起案子是孩子母亲发现孩子在抢救过程中丢了。
同时也是最让于大章觉得奇怪的一起案子。
电话接通后,他立刻说明情况。
这次很顺利,孩子母亲没什麽抵触情绪,一听是警方要再次查这起案子,她立刻表示愿意配合。
这次见面的地方还是在对方家里。
两人进屋后,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给他们拿了拖鞋。
走进客厅,于大章扫了一眼。
这家的条件比之前那家可强多了。
房子面积目测得有七十多平,装修老了点,但能看出来是经过精心布置的。
就这个房子,不算装修也得二百多万。
在沙发上坐下后,女人拿了两瓶饮料放到于大章两人面前。
「警官,问吧,其实我一直在等你们来,那家医院绝对有问题。『
于大章看着眼前的女人,发现她的眼中带着浓郁的恨意,似乎是被冤枉的样子。
「你就这麽肯定自己没看错?」他问道。
「当然。」女人重重地点了下头:
「我当时进去就是为了看孩子的,怎麽可能会看错。」
「说是抢救室,在我看来和手术室没什麽区别,最多也就三十多平的面积,扫一眼就能看个遍「孩子就不能在—.」于大章硬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。
孩子除了在床上还能在哪,总不能在房间的角落里吧。
医生护士围着床,却把孩子扔墙角了。
那画面实在无法想像。
所以,不用考虑其他地方,只要孩子没在医疗床上,就可以判定医院有问题。
于大章又换了一个问题。
「你报警后,警方多久才到?」
女人回忆了一下:
「应该没多久,具体时间我没记,当时太着急了。」
「你估摸一下。」于大章很平静,像是在询问一件很普通的事情。
这种时候不能给对方造成压力,既要表现出足够重视,还要让对方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聊天。
要是被误认为是审讯,那就适得其反了。
「大概十多分钟吧。
女人说完,还不忘替当时的警员解释一句:
「儿科在四楼,上楼也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,他们来的已经很快了。」
十多分钟时间就将人给弄回来了·—-于大章和女人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。
他在算路程。
假设孩子当时真被转移走了,一定是在孩子无意识的情况下。
医院人多眼杂,他们不敢直接将孩子抱走或者背走。
最好的办法是用转运床或者轮椅。
不,轮椅也不行。
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,在轮椅上是坐不住的,用带子之类的辅助工具固定,肯定会引起怀疑。
那就只剩转运床了。
从医院的一楼到四楼,算上在电梯里的时间,即便一路畅通无阻,这段路程至少也需要十分钟之久。
由此可见,哪怕孩子真被转移了,依然没有超出医院的范围。
那问题来了。
就算要对孩子做点什麽,为什麽要先将孩子转移到医院的另一个地方?
这不脱裤子放屁,多此一举麽。
还是说,有些事情无法在抢救室里完成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