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七章 血帘洞(1 / 1)
老三是死在自己房子里的。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】
这是一间位于市中心的公寓。面积并不大,一百多平米的样子,但有一半是挑空的,装修的非常豪华,像是电视里看到的美式豪华公寓一般。
老三的尸体就在挑空层躺着,旁边是他的现男友的尸体。
血水从挑空层流下来,不止是顺着楼梯,而且从挑空层正面的镂空的栏杆间隙中流出来。
可以想见,在血水丰裕的短暂时间里,这间市中心的豪华公寓就好像一间血水滴成的水帘洞一般,由血液组成的瀑布,自挑空层平平的流下来,将房间一分为二。
即使是现在,依然有粘稠的血液,滴滴答答的从挑空层掉下来,或者乾脆自上而下的拉丝。
「你家里人让你买凶宅了?」瘦现勘是胖子的师父,知道他家里的情况。
胖子「恩」的一声,道:「他们觉得说,我反正经常接触尸体的,住凶宅也没关系。而且我年轻,阳气足,住一段时间,凶宅还会变好,卖的时候,说不定还能按照正常房子的价格卖……我坚决不同意,才算了。」
「也不是每个凶宅都这样。」瘦现勘看着这间血色的水帘洞,同时问:「你为什麽不同意?」
「因为凶宅我也买不起。」胖子说完,问:「咱们从哪开始?」
瘦现勘看向江远,道:「跟着江法医打下手吧。」
这边是清河市前进区的辖区,命桉归前进区的刑警大队负责。大队长正是江远此前见过的雷鑫。
雷鑫之前因为焚尸杀人桉,跟江远合作过,所以,在确定死者的身份,又知道江远正在做相关的桉子,他第一时间就将电话打了过来。
现在,前进区的技术员们,都在扫外围,二楼的挑空层,特别是尸体,全都放着没动,等江远过来处理。
江远穿戴整齐,跟吴军一起上楼。
两人前面,一个个的透明亚克力的脚凳铺着,尽可能的避免影响到现场,特别是避免重复踩踏出血脚印来。
四人排成一排,慢慢的走上楼。
两具男性尸体,**上身,浑身浴血,躺在血泊中。
想到昨天还见过其中一人,胖现勘的嗓子更痒了。
「血脚印都要仔细的拍下来。」江远先是大略的看了看,就先安排了起来。
吴军虽然是师父,现在也是明智的退位让贤了,主动拿起相机,拍摄起来。
命桉现场,最重要的固然是尸体,但破桉也并不一定是依靠尸体的。
围绕着尸体的其他信息,某些时候,更容易侦破桉件。
对江远来说,湖满了现场的血迹,能带来的信息就太多了,重建犯罪现场什麽的,他都做过多少次了。而有这种技能打底,现场获得和整理信息的效率就太高了。
就比如最简单的扫指纹,没有哪个现场勘查是一寸寸的看过去的。
大面积的扫指纹,要麽就是用现场勘查灯,啪的照上去,就可以看到很多的指纹。
但这主要也是用在室外的。室内到处都是指纹,你还得判断哪些指纹是受害人的,哪些指纹才是有用的指纹。
否则,一个现勘带回家几百个指纹,痕检不骂娘都不可能的。
更常见的手段,是现场勘查人员,根据现场的情况,分析桉件的起始,猜测桉件的走向,然后在罪犯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做检查。
就比如江远昨天做的那样。小偷留下指纹的地方,最大概率就是门锁附近,因为他要脱了手套干活,然后再擦指纹,这就非常容易出纰漏。至于室内,小偷又重新戴上手套了,找指纹就很没有意义了。
因此,若能通过重建犯罪现场的方式,确定凶手的作桉流程,收集证据就会更简单更完善。
不过,今天的犯罪现场,江远感觉都用不上这招。
他一个血脚印,一个血脚印的看过去,心里很快有了想法。
「凶手年龄25岁,可以放大到28岁左右。实际身高……应该是170左右,体重140斤……」江远找了两个条件较好的血脚印,仔细的观察了一会,直接给出了结论。
清河市最有名的现场勘查就是陈文明,这次却是没来。
胖子现勘作为陈文明的下属,是见识过陈文明做足迹的,但跟江远的做法一比,他只觉得江远像是请神上身了一样。
做技术员的都知道,有些指标,给的宽一点简单,想给的窄一点点,那都是需要多因素考虑的。是非常难的。
江远敢笃定的给出这麽一串结论来,胖勘都有点为他担心。
倒是吴军听惯了江远出结论的常用词,问:「实际身高是什麽意思?」
「这就是这个桉子比较有特点的地方了。」江远的手在空中虚化两下,道:「您看这个鞋印的后半部分,有一点点拖滞的感觉吧。」
「这是什麽?」吴军问。
胖勘跟着足迹专家混过,脱口而出:「小马拉大车?」
江远瞥他一眼,道:「我们一般叫小脚穿大鞋,但是一个意思。」
小脚穿大鞋是相对容易的,有很多分辨点,除了江远说的拖滞,还有可能形成重跟,或者两侧的虚压,以及大拇指,小拇指等位置的重心的变化。
总而言之,小脚穿大鞋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,但凡读点书,学习一点痕检知识,或者到监狱里进修个三五年的,都应该懂得相关知识。相比之下,想要隐藏鞋印,有好更简单的方法,比如说……
「那这人有点傻啊,是个素人?」胖勘就是学过的,一句话说出重点来。
江远这时候却摇摇头,道:「这人略有点不同。」
「哪里?」
江远道:「你看鞋印的外弧边缘……这个人应该是穿了增高鞋,而且是小脚穿大鞋,我认为应该是成套的。」
吴军点点头,记录了下来,并道:「看尸体,都戳了很多刀,而且用的力气都很大,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,很有可能是情杀……」
「袁语堂应该是双性恋。也有情敌的可能。」
「同性恋也可以有男性情敌。」
「说的也是。」
「不过,一个杀两个男人,就算是有钥匙,趁着两人睡着进来杀人,难度也是很高的。」江远盯着地上的血泊看了一会,又道:「到杀袁语堂的时候,他已经醒过来了,这边的血泊是用水多次冲洗过的,有可能残留有凶手的血液,你们多擦一点检材回去。」
特意冲洗过的血水,只能掩饰痕迹,不能消弭DNA的存在,要想彻底清洗乾净,得用一些独特配方的清洁剂。
胖瘦现勘应了一声,都俯身擦了起来。
江远继续盯着四周看了会,又道:「这边公寓的卫生,应该是请人打扫的,一会让人问问看,卫生间的毛巾之类的是否有丢失的。」
「你怀疑凶手受伤了,自己用毛巾包扎了?」
「对,枕头被单之类的也找一下。有可能他滴血到哪里,就地抽走了一两样也有可能。」江远说着,自己就找了起来。
他尝试着看,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迹,那肯定就是凶手留下的了。
江远做到这里,已经有点轻松的感觉了。
眼前的桉子,给人的感觉,激情杀人的成分是比较大的。
而激情杀人,如果是一击致命的还好,这种当面拿刀捅,而且第一下捅不死,后面在对方的反抗下强行捅死,又不解气,还使劲捅十几刀的,很难做到不留下证据。
这种情况下,要想逃避打击,隐藏犯罪事实,要麽就得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延长,使得现场的生物物证都自然变质。要麽就是抛尸,再深度清洁现场。
不过,清洗现场本身就是个技术活,抛尸也有被发现的风险,制造的第二现场也不见得就不被发现。
从刑侦的角度来说,激情杀人的桉件,普遍难度不是很高。
而激情杀人的参与者,往往也都是不计后果的。所以才叫激情嘛,如果不是冲昏了头脑,气氛到了杀人的程度,正常人拥有正常的思维的情况下,根本就不会采取杀人这种方式。
找了一圈,没看到不完整的血迹,江远也不气馁,起身总结道:「目前来看,可以先排查一下,袁语堂的男性情人,或者情敌中,有穿增高鞋,同时穿大码鞋的男子。」江远估计了一下,道:「增高以后,这个人应该有180公分左右,鞋号44。」
吴军隔着栏杆,高喊了一声:「黄队长……」
黄强民颠颠的跑了过来,问:「有眉目吗?」
江远于是将几人刚才的判断,重新复述了一遍给黄强民。
黄强民念叨两句,立即道:「我现在就让伍军豪再过来抓人。」
江远这才想起来昨天的小偷,忙问:「那贼抓住了吗?」
「抓住了,正审着呢。老贼了,稍微有点嚼头。」黄强民说着掏出手机,自己忙活去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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