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匪徒(1 / 2)

('崔玉蘅不是不看他,而是根本不知道怎么面对。

对于戚嬷嬷她们,以后肯定会加倍对她们好的。

就连救了她的那个小丫鬟,她也提到了身边做二等丫鬟。

现在身边也多多是巴结她的人。

崔玉蘅还没腾出手来,但这几个月仔细考虑了,对于这个对不起的人,该要如如何弥补。

温亭骤以后肯定是大有作为,但具体如何来的,她是真的不清楚。

自从系统不在后,关于原书的剧情她就越发不熟悉了。

甚至一想就脑袋疼,这肯定是系统自毁前做的好事!

可能是在完全黑化后,决定发奋图强,把她踩在脚下!?

想到这里,崔玉蘅打了个寒颤,可现在他没有黑化,那还能走原书剧情吗?

这就是崔玉蘅纠结的点,要不继续虐他?

但也不知道进度,这得啥时候才是个头啊。

要不就补偿他吧,后半辈子她崔玉蘅负责了......

但也不要再过分亲近了。

“回去吧,把《大雍律法》和账本拿来。”崔玉蘅想了想,规划了方向。

就当多了一条命吧。

戚嬷嬷和菱歌面面相觑,账本她们知道,小姐每半月都要查一次,极为耐心。

而且记账的方式很是仔细,底下没几个敢偷奸耍滑的,都说是随了宋氏那般能干。

但看律法干什么......

崔玉蘅当然有自己的考量,这崔府她并不打算常待,一家子豺狼虎豹,她爹现在指不定想要拿她换个好价钱呢。

本朝法律,对女子的财产,管理极为严苛。

总的来说,女子是没有管理自己财产的权利的。

唯一比较特殊的,就是嫁妆。

但被娘家、夫家吞并嫁妆的女子不在少数,这就不在律法保护以内了。

而且,私自处理大额财产,会被认定为“越权”。

也就是说即使被家族逼迫或者是丈夫苛待,女子匿名售卖或者是拆分转移自己的财产,都会引发纠纷。

搞不好就是要坐大牢的。

没出嫁前,财产由家中父兄打理,有了儿子,则由儿子代管处理。

总之不能够自己处理。

翻遍律法,崔玉蘅给自己找了个方向,一是找一个家中没有男性继承人的、身体不好的男人嫁了。

这样就可以以寡妇的身份守节,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。

这个条件很苛刻,她爹也不会同意。

而就是找一个本身就富贵的人家,她的那些财产,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。

当然这就更苛刻了,若是真的嫁给了什么权贵之家,那这后半辈子,也就完了。

像是宋氏出身多么高贵,心思多么聪敏,还不是陨落在后宅中。

不过事在人为嘛,崔玉蘅信心满满,现在只有一条命了,可不得好好活着。

因此,在盘点完自己的账目过后,她就开始让戚嬷嬷行动了。

与其让崔砚给她卖个好价钱,不如自己占得先机,先行嫁人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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