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你这个混账!(1 / 1)

另一边,钟致远已经到了家属区,因为今天是林浔请他吃饭,一早就跟哨兵打好了招呼,也不用登记,直接就能进去。

钟致远到底长得一表人才,加上一副无框眼镜,是这个年代文化人的代表,不少军嫂都盯着他看,见他走到林浔家门口,有军嫂好奇道:

“这位同志,你是小林的亲戚吗?”

钟致远笑道:“是朋友。”

正在院子里砍柴的霍俨州动作一顿。

朋友?钟致远是不是出现幻觉了,他媳妇和他才见过几次面?算哪门子的朋友?

军嫂眼前一亮,又开口了:“那你多大了,有对象吗?”

往日特别不爱回答这些八卦的钟致远,今天态度突然变得很好,笑着道:“没有对象,但我有喜欢的女同志了。她长得很漂亮,性格很好,笑起来脸上有酒窝,对了,她也是个医生,只不过是兽医,我们职业相当,特别有共同语。”

这话一出,原本想给他介绍对象的军嫂们愣住了,啊这!这说得怎么这么像小林啊!

要不是小林已经结婚了,她们估计都要误会了!

而在院子里,霍俨州的脸已经彻底阴沉了,钟致远这个不要脸的,他在说些什么?

他朝着威风使了个眼色,又指了指厨房里挂着的羊肉骨头。

威风立马反应过来,飞奔出去,朝着一只脚已经迈进院门口的钟致远大声吼叫:“汪汪汪!!”

钟致远的脸黑了,又是这条死狗!

而围观的军嫂们则是放下心来,看来钟致远说的喜欢的人,只是巧合而已,和林浔并没有什么关系,要是有关系,威风不可能对他这么凶。

谁不知道威风最听林浔的话了?

林浔在厨房里忙活,听到威风的声音,走出来发现是钟致远来了,叫了威风一声,不好意思地拍了拍它的狗头,“它这几天有些暴躁,快进来吧。”

其实也挺奇怪的,威风是那种很聪明的狗,一般人见过几次后,就会记下他身上的味道,这还是第一次,对一个人这么凶呢。

难道是威风格外讨厌钟致远?

钟致远笑了笑,好像完全没放在心上,把口袋里的盒子拿出来:“这是眼镜。”接着又从袋子里拿出一块牛肉,以及一条枣红色的羊毛围巾。

“这是送给你的,颜色还好吗?”

林浔一愣,摇了摇头:“不用了,我请你吃饭,你怎么还给我送上东西了?快拿回去吧。”

钟致远却特别热情:“林同志可是我来这边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,而且你那天陪我去了那么多地方,我怎么能不表示一下?”

一旁看似在认真砍柴,实则在认真偷听的霍团长,手里的砍刀都要握不住了。

什么叫陪他去了那么多地方?

媳妇陪他去的?为什么媳妇回来什么都没说?

钟致远态度太过坚决,林浔无法拒绝,只能暂时收下,想着等他走的时候再还给他。

不过小燕的眼镜她很喜欢,虽然是平光的,但镜片是浅浅的棕色,可以阻止雪的反光,再不影响视物的情况下,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眼睛。

看得出来,钟致远是费了不少心思的,她笑着道:“那我去做饭,钟同志你先坐会儿。”

现在特别注意男女之间的相处,而且林浔和钟致远真算不上关系有多好,她请他吃饭,一来是因为他主动帮忙给小燕准备眼睛,二来也是因为麝香。

不过林浔也不会占他的便宜,眼镜的事她已经和霍俨州说过了,待会儿就会给钱给钟致远,只多不少。

林浔一走,钟致远就发现身旁出现了两道很危险的视线,一道是来自威风,一道则是……

“霍团长,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?”钟致远明知故问。

霍俨州挑眉:“没什么,只是现在时间还早,钟大夫怎么这么早就来吃晚饭了?太饿了,还是嘴馋了?”

钟致远:“……”

以前在京市的时候,大院里的人都说霍俨州沉默寡,他现在发现这人和沉默寡沾不上半点的边,分明说话毒舌得很!

什么叫太饿了?还是嘴馋?说得他好像是个吃不到饭的叫花子一样!

钟致远压下心里的怒气,笑道:“那倒不是,只是我在医院的事情忙完了,现在我每天只用帮忙培训医生和护士就行了,还是比较清闲的。”

意思就是他的医术足够好,已经到了能给其他医生上课的水平了,和你一个团长比起来,完全不差。

但霍俨州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炫耀一样,点点头:“既然钟大夫比较清闲,那要不给我帮个忙吧?”

“这些柴火太多了,我砍不完,钟大夫不如搭把手?”

“行啊!”作为大院子弟的钟致远没砍过柴火,但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难事,砍就砍,正好让林浔看看,他方方面面都比霍俨州强。

不仅文凭比他高,就连力气活霍俨州都比不上……

“啪”的一声,砍刀结结实实地砍在了柴火上,柴火纹丝不动,钟致远的手直接震得发麻了。

钟致远目瞪口呆,柴火这么难砍吗?

他不信邪,继续!

但砍柴这种事,不仅需要力气,还需要经验和技巧,钟致远哪样都没有,砍了半天,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,面前的柴火顶多砍断了一半。

霍俨州摸着威风的狗头,原本乌云密布的心情顿时好了点。

他走过去,把自己砍好的那一摞柴火抱着送去了厨房,临走前不忘对着钟致远冷哼一声。

等到了厨房,看似不经意地道:“媳妇,这么多柴火够吗?不够的话,我就让钟大夫让开,再去砍一点。”

林浔扭头看他:“钟大夫砍柴?会不太好?”人家是客人,霍俨州平日里严格,但也不能拿练兵的那一套来对待客人吧?

霍俨州就等着这句话呢,突然笑了:“放心吧媳妇,不会累到他的,忙活了半天,一根柴火都没劈断。”

看吧,就是要让林浔知道,钟致远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斩鸡,比起他来差太多了!

至于霍俨州为什么要这么比,这是因为他还清晰地记得,林浔第一次主动过来跟他睡时,曾摸了两下他的腹肌。

这就说明林浔应该是喜欢他的肌肉的,和现在很多女同志喜欢那种斯斯文文的知识分子不一样,他媳妇肯定更欣赏他这种有力气、有肌肉的。

钟致远力气那么小,肌肉自然也没法跟他比!

霍俨州特意没压低声音,以至于外面的钟致远听得清清楚楚,气得差点把砍刀砸到脚背上。

但他没想到,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而已。

等到林浔把饭做好之后,钟致远刚想去厨房端菜,霍俨州就主动上前,把饭碗端走了,“钟大夫力气小,我来拿就行,等下累到你可就麻烦了。”

他想去搬椅子,霍俨州又抢先了,“这椅子也怪重的,钟大夫别动,别不小心扭到手。”

钟致远:“……”霍俨州是不是有病啊!他力气再小,还能拿不动一把椅子一碗饭?!

而且他也根本不是力气小,只是没掌握技巧,不知道怎么砍柴而已!

他想要反驳,结果手一伸出来,就在止不住的颤抖,没办法,完全没做过体力活的,突然用力过猛地砍柴,哪怕没砍断,也还是有些发抖了。

这要是被霍俨州看到,不就更能笑话他了吗?

顿时,别说反驳了,钟致远连夹菜都不怎么夹了,就怕被霍俨州这个心黑嘴硬的看出来,又想法子奚落他。

到最后,连顿饭都没吃好,钟致远就黑着脸走了。

林浔疑惑:“今天的饭菜味道不好吗?”

霍俨州趁机上眼药:“怎么可能,是这个姓钟的不识货!我觉得可好吃了,媳妇你留着,明天中午我带到办公室去吃。”

钟致远没听到霍俨州最后的那句话,但他这会儿也快要气死了,一开始他只是生气霍俨州诋毁他的形象,搞得他好像是个什么娘娘腔一样。

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不对劲,霍俨州这么在林浔面前损坏他的形象,该不会是在防着他和林浔培养感情吧?

难道……霍俨州真的喜欢林浔?

这个念头一出,钟致远整个人都愣住了,他想说不可能的,霍俨州什么人啊!别说曾经霍家辉煌的时候,就连后来霍家出了事,他都是万里挑一的天之骄子,这样的人,竟然真的会看上一个二婚的村姑?

还是霍俨州和他一样,只是贪图林浔的外貌,想玩腻了就撒手?

钟致远不明白,不过这么一路走过来,他也冷静下来了,今天是他太冒失了,被霍俨州几句话就气的失去了理智。

等明天他要再去找林浔,好好跟她解释一下。

他这么想着,但下一秒,就看到钟乐乐突然从房间里哭着冲了出来,大喊:“哥,咱们快回京市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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